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院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1日,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对整改工作作出总体安排。党组书记唐东升同志明确表态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负主责,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成立了党组书记唐东升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王宇晖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任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以来,我院先后8次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督促各项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聚焦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
研究制定了《市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工作作出总体部署。针对巡察反馈的12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制定了97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采取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举措,完成有时限。巡察整改办公室坚持每周对整改进度进行督促,院党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体系
扎紧制度的笼子,把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并将其作为构建标本兼治综合体系的关键环节。对本院出台的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的,进一步规范完善。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和管物,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持续创新发展的动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思想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契机,坚持党对政法队伍的绝对领导,制定详细的学习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2021年3月11日,我院制定下发了《丹阳市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固本培元、凝心铸魂”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并附具体学习计划。二是修订完善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动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丰富学习形式,积极组织参加专家辅导讲座,每半年不少于一次。2021年4月1日,我院邀请镇江市委党校周秋琴教授作了“在毛泽东诗词中重温中共党史”的专题讲座。
(2)关于“学习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丹阳市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加强对政治理论、上级重要文件及党纪党规的学习。二是制定《2021年丹阳市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确定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重点发言不少于1次,中层干部每人每年交流发言至少1次。三是机关党委制定了党支部每月“五事联动”计划,各支部按照计划贯彻落实。
(3)关于“宗旨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下发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2021年3月25日,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了江苏省委党校桑学成教授作的《百年大党与中国巨变——解码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党史教育专题辅导视频讲座。二是修订完善了《丹阳市人民法院信访办理流程规定》,严格按照“一报告”、“三附件”、“四不结”的要求办理信访案件。三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新时代、新形象、新作为”主题集中研讨及征文活动,切实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制定下发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组织“三官一律”进网格“访民情、排风险、除隐患、化矛盾、办实事”活动的实施方案》,指导法官下网格为群众办实事。四是我院分别于2021年3月22日、4月20日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五是强化窗口机关作风整改,撰写了整改报告,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目前制定的四条整改措施已经基本整改到位。
2.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关于“速裁制度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制定了我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操作规程》,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范围、繁简分流分案机制、速裁团队考核等予以明确规定,抓好落实。
(2)关于“审判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上级法院最新出台的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审判委员会职责范围,平衡其各项工作职能,工作重心向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等方面倾斜。二是修订完善了《丹阳市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明确了院长、副院长和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副庭长、合议庭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的情形。
(3)关于“智慧法院建设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梳理我院智慧法院建设相关配套软件,制定了培训计划,就重要软件使用组织干警培训,并在培训后对干警提出具体使用要求,提高现代化办公软件的有效使用率。今年已经开展培训的有:庭审语音转写系统,规范卷宗归档、移送、案件信息录入,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平台。二是制定完善了我院“网上立案”、“远程立案”工作流程。
(4)关于“部分审判质效指标偏低”问题的整改。阶段性成效:一是制定了《丹阳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审判执行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借助我院青年干警应用法学研究会平台,邀请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传授做调解工作的经验,邀请获得“调解之星”的干警讲述自己的调解故事,每年不少于四人次。通过“传帮带”的方式,积极探索并努力提高民事案件调撤率。截至5月底,已经邀请了四名2020年的“调解之星”传授调解经验。
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一是修订完善我院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切实提高审判效率。二是根据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适时调配人员,进一步整合完善审判资源配置。
3.关于“破解难题担当不够”问题的整改。
(1)关于“司法保障营商环境尚需加强”问题的整改。阶段性成效:完善府院联动机制,相关的制度性文件已在调研起草中。
下一步采取的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形成正式制度文件,借力多路资源,合力出清“僵尸企业”,合力盘活闲置资产。 2021年“执转破”、破产案件受理数在去年基础上有所突破。二是推进破产案件的审理进程,制定重要节点限时办结制度。三是充分利用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系统,加强资产处置的管理,每半年至少形成一次专项报告。
(2)关于“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了座谈会,在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丹阳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规范》。2021年4月28日,我院与丹阳市工商业联合会制定下发了《关于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丹阳市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组织协调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三官一律”进网格活动,形成了《丹阳市人民法院“三官一律”进网格开展“访民情、排风险、除隐患、化矛盾、办实事”活动的实施方案》,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多措并举强化诉源治理。截至5月底,已经有五批法官进网格开展活动。三是做到两个“杜绝”,杜绝将不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纳入诉前调解,杜绝诉前调解案件超过规定期限。
(3)关于“执行难破解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一是每年就破解执行难问题专题召开党组会议2次,听取执行局报告,研究部署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今年拟定于7月份和12月份召开。二是成立了涉金融案件执行资产处置问题调研工作小组,形成了《涉金融案件执行资产处置问题的调研报告——以近三年丹阳法院执行资产处置为分析样本》的专题调研报告。三是继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有效避免“单打独斗”。2021年3月以来,我院开展了涉民生类案件执行20次,拘传124人,拘留4人,有效解决了一批涉民生案件。四是落实我院谈心谈话制度,制定了《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权力与责任清单》,提高执行干警“精、气、神”,杜绝出现“遇到困难绕着走”的情况。目前已谈心谈话43人次,执行干警整体“精、气 、神”明显提升,执行案件多项指标较去年同期也有提升。五是细化完善了执行工作“854模式”推进方案,制定了《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岗位配置及分工方案》和执行局岗位职责设置“五定”图,明确执行局各类人员职责与权限,建立各类人员职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执行工作机制。六是建立 “拒执”线索移送审核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实现2021年拟移送的“拒执”线索在去年同期基础上有所增加。目前《丹阳市人民法院、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丹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建设的意见(讨论稿)》已报丹阳市政法委。七是制定了《丹阳法院2021年执行宣传方案》,通过邀请媒体参与执行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自媒体宣传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宣传力度。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定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2)关于“阵地建设欠缺”问题的整改。一是抓好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主流媒体等法院对外宣传工作,争取掌握网上“话语权”,营造法院服务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强法院官网信息与内容的更新与维护,专人负责,确保网站正常运行。针对我院官网“网上申诉信访”链接无法打开的问题,我院已检查修复,且在该链接处引入“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内有各项诉讼法律服务内容,方便当事人和网民查看使用。目前我院官网各板块、各链接均可正常使用。三是持续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实现注册和活跃度双达标。每周均对使用情况进行全院通报,并将结果应用到年度考核上。
5.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丹阳市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暂行办法》,对谈话主要内容、方式方法进行明确规定。二是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院长、分管院领导、中层干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院干警签订了《司法廉洁承诺书》。三是落实季度廉情分析会、专项廉情分析对接会和半年履责点评会,重点查摆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严格落实我院信访投诉制度,加强信访投诉案件案卷、材料管理。五是制定了我院审务督察工作方案,完善审务督察工作机制。
(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按照我院制定的谈心谈话制度,严格落实了党风廉政谈话内容,做到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部门正副职、普通干警之间的“四个必谈”。二是党组定期听取廉政专题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全年不少于2次。今年拟定分别于7月份和12月份召开。三是主要领导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每月一次听取督察室关于投诉举报及处理情况的汇报。重要信访投诉,及时听取汇报。四是党组成员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责记实平台信息进行有效填写,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填报任务。五是制定了“八小时”之外负面清单,组织了我院中层干部签订“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书,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言行。(3)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党支部书记学习关于党纪处分的相关程序,党纪处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目前根据安排,各党支部书记已带头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文件。二是组织干警每年上廉政课不少于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少于2次。2021年3月31日和4月20日,组织召开了两次全院警示教育大会,邀请派驻法院纪检组组长上廉政教育课,观看警示教育片。2021年4月6日组织全体院领导、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全体员额法官参观镇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洗礼。
6.关于“廉政风险防范和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执行领域风险防范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排查梳理执行工作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节点,形对梳理出的风险节点制定处理意见。目前已制定《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在拍卖财产过程中涉租赁关系的认定与涤除的意见》。二是对已排查出的风险节点,完善管理、监督、防控方案,做到每季度结合廉情分析会,专题分析研究廉政风险点防控情况,形成会议纪要。已召开丹阳法院执行局专题警示教育暨廉情分析会,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与。
(2)关于“速裁案件繁简分流监管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制定了我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操作规程》,完善了繁简分流分案机制,加强风险管控。
(3)关于“基础设施维修领域有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按规定执行落实我院零星维修工程发包,签订发包合同,细化工程清单并建立完善台账资料备查。目前已与丹阳市壹品空间装饰中心签订零星维修合同,零星维修工程量清单本院予以留存。
7.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部分‘三公两费’支出超预算”问题的整改。一是举一反三,对培训费支出情况和公务接待“一函三单”附件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全面排查,分析存在的问题,探究原因,形成了报告。排查出部分公务接待缺少菜单附件,目前已经整改到位,以后所有公务接待附件均附菜单。二是进一步规范“三公两费”的预算审批和编制,规范财务列支,明确责任人和相关工作要求。三是在公务接待中规范“一函三单”附件,严格按要求及时收集齐备相关附件或相关情况说明。
(2)关于“公务出行报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阶段性成效: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规定》,严格规范财务报销程序。二是对排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多报、多支的费用予以清退。目前已全部退回多报、多支费用共计1891.5元。出差审批单与实际行程不一致的、行程随意变化的、顺道旅游的,由相关责任人出具情况说明,并退出了多出来的费用200元。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下一步采取的措施:举一反三,延伸排查2015年至2016年间我院公务出行报支不规范情况。
8.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我院《关于在全院实行干警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暂行办法》,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二是借助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每月月底组织引导干警如实规范填写平台信息,对领导干部、法院内部人员等干预插手过问案件情况及时记录、全程留痕。一旦发现有应报告未报告、应填写未填写的行为,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2)关于“存在学风不浓、文风不实”问题的整改。一是主要负责人对材料雷同人员进行了约谈。二是对交流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原搬照抄、雷同等现象。
(3)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一是排查梳理上诉案件移送中存在的衔接不畅问题,制定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上诉案件移送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流程节点、对应材料、责任分工,确保上诉案件依法、有序、及时、高效,切实解决上诉案件移送不及时、不舒畅的问题。二是修订完善了《丹阳市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评查工作方案》,确定每年开展2次裁判文书评查工作,明确裁判文书的评查标准、评查方法、评查结果,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三是制定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权责清单》,规定了院长、庭长和其他办案人员(含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应当履行的职责,形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之间的权责清单。
(4)关于“专项督查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阶段性成效:目前正在梳理司法巡查、专项督察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清单。
下一步采取的措施: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出司法巡查、专项督察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明确各分管领导、各责任部门的任务,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落细措施,严格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9.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财务报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反馈意见中指出的白条列支、费用报支签字手续不全、报销凭证缺乏有效附件等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后续将继续规范食材采购流程,并附相应规范票据。二是修订完善我院财务报支制度,形成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管理。目前已修订《丹阳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丹阳市人民法院财产管理制度》。三是利用部门学习时间,加强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学习,严格财务报销程序,落实财务手续各项规定要求,对报销的财务数据做到严谨、规范。
(2)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工会经费管理规定,按规定使用并在工会经费账户中列支工会经费。从2021年3月份起,所有应在工会账上开支的慰问费等,已全部在工会账上开支。
(3)关于“大量涉案款项未发还当事人”问题的整改。阶段性成效:一是成立了案款发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对案款清理的组织领导。二是制定了案款发还工作专项督察方案。目前案款正在发还中。
下一步采取的措施:全面开展案款发还工作专项督察行动。
10.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组会议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了党组议事制度,完善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决制。二是党组会议由谢洪明专人记录,并要求记录格式规范、字迹端正、内容齐全。
(2)关于“党组班子凝聚力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每年至少一次组织班子成员赴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党性修养教育。2021年3月31日,我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到总前委旧址纪念馆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主题活动。二是结合党史教育,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了“凝心聚力”思想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领导深入查找分析班子整体合力不明显的原因,直面问题,追根溯源,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1.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将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列入年底评选优秀党支部考核内容。
(2)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问题的整改。一是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年为所在支部党员上党课不少于一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截至2021年5月底,已有五位领导班子成员为所在党支部党员上党课。二是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全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支部严格落实每月“五事联动”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者服务。三是严格规范支部活动记录,确保当场专人记录,记录内容明确,字迹清晰。抓实镇江机关党建网资料上传工作,加强党支部日常考核和平时考核工作。四是严格落实优秀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做好会议纪要。五是全面有效落实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党支部书记述职制度,并纳入年底评选优秀党支部考核中去。
(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阶段性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党费管理制度,明确收缴党费专人负责,做好收缴记录。二是机关党委联合督察室,一年两次对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开展督察。2021年5月,机关党委联合督察室通过查阅台账等方式,对各党支部开展了第一轮党费收缴督察,指导各支部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下一步采取的措施:规范老干部党支部机构设置,分设党小组,成立支委会。
12.关于“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我院谈心谈话制度,并做到了“五个必谈”,即院主要领导与其他院领导之间必谈,院领导与分管部门正、副职干部及关键岗位干警之间必谈,部分主要负责人与部门全体干警之间必谈,院领导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经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的干警之间必谈。全面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对问题苗头及时提醒。二是严格执行院领导每周巡查值班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分析,及时整改。目前已通报6次,发现“个别干警办公室材料凌乱、门未及时上锁”等问题。
(2)关于“选人用人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阶段性成效:一是已经建立我院干部选拔流程图。二是成立了丹阳市人民法院青年干警应用法学研究会,并制定了工作规则。
下一步采取的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明确专人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归档。二是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与选拨,年底前从庭长助理中选拨任用中层副职不少于3名。
(3)关于“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一是按计划严密组织了员额法官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员额法官司法能力与素质。今年以来已经培训了四次。二是定期开展青年干警应用法学研究会论坛活动。目前已经开展了三次论坛活动,论坛主题分别是“民法典时间效力问题探讨”、“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系统解读及对审判实务的影响”、“ 租赁权对抗执行问题研讨”。三是制定完善了《丹阳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评查促业务能力提升,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相关要求。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院党组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当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我院的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合力攻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市委巡察要求和院党组统一部署,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行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共同完成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各部门要联系工作实际,不折不扣、求真务实抓好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力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加快推进,坚决完成。
(三)进一步建章立制注重长效。要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既要立足当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强化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堵塞漏洞,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标本兼治。要以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我院领导班子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1-86570189;通讯地址:丹阳市南环路16号,邮政邮编212300;电子邮箱liuliquan1010@126.com。
中共丹阳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