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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

关于开展务实节俭过节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5年2月6日 【打印】
  各镇纪委,各街道纪工委,开发区纪工委,练湖度假区,市各委办局院行社中心(总公司)、市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根据上级纪委通知和市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丹纪发〔2014〕30号)要求,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开展对务实节俭过节情况的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2月上中旬。

二、督查内容

1.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情况。

2. 中央和省市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规定的落实情况。

3. 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通知精神,开展务实节俭过节督查的情况,重点是对群众信访举报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4.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情况,重点是2014年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情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5. 对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纠正“四风”的打算、意见和建议。

三、督查方法

1.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和督查面不少于20%的要求,各镇(区)、街道纪(工)委对管辖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督查;市级机关纪工委、市教育局纪委、市卫计委纪委、市财政局纪检组分别对市级机关单位、市属学校、市属及基层医院、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督查;市纪委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抽查、督查。

2. 督查工作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抽查财务账目和会计凭证、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相关要求

1. 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合理调配力量,重视发挥财政、审计、商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

2. 2015年2月28日前,请各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将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督查工作总结和汇总后的督查情况统计表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室。报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丹纪发〔2014〕30号文件要求的情况,尤其是落实中央“十项严禁”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检查和明查暗访的具体措施、特色做法与经验;对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与责任追究情况,典型案例要具体说明;存在问题与相关建议;2015年元旦春节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后)。

3. 各镇(区)、街道纪(工)委通过传真报送工作总结与统计表纸质稿,通过邮箱报送电子稿;市属学校、市属及基层医院、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将督查工作总结及督查情况统计表分别报市教育局纪委、市卫计委纪委、市财政局纪检组汇总后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市级机关部门纪检组(纪委)将纸质稿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市行政中心C区6009室)。

联系电话:0511-86568159、86505633(传真)

邮    箱:jsdydwgkb@163.com

 

 

中共丹阳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