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镇江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丹徒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梁国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梁国荣,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江苏镇江人,大学学历,1987年6月参加工作,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6月任丹徒县人民法院大港法庭书记员;
1990年10月任丹徒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信息员;
1994年1月任丹徒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
1996年10月任丹徒县人民法院姚桥法庭审判员;
1999年2月任丹徒县人民法院辛丰法庭副庭长;
2000年6月任丹徒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2004年9月任丹徒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6年3月任丹徒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0年1月任丹徒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审管办主任、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0年9月任丹徒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审管办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年5月任丹徒区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4年3月任丹徒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5年7月任丹徒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6年12月任丹徒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9年2月任丹徒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