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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

关于“五一”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9日 【打印】

各镇纪委、监察室,各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练湖度假区,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中心(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市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五一”将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按照省纪委、镇江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近期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下旬到5月上旬集中开展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

按照守土有责、下查一级的原则,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市纪委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分别开展明察暗访工作。

三、检查对象

1、各镇(区)、街道主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商场、超市、酒店、宾馆、旅行社、娱乐场所等进行督查。

2、各市级机关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和所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3、市委督查部门、市政府督查部门、市纪委职能室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各镇(区)、街道和各市级机关部门进行督查。

四、检查内容

1、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主要做法、成效。

2、纠正“四风”问题和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特别是有无出入私人会所、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金和代币券(卡),公款组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3、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办理信访举报,查处、曝光顶风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

五、方式方法

1、集中检查。市纪委会同商务、工商、税务、财政、旅游、邮政、机关事务等部门,开展集中检查。(1)检查全市各大商场、宾馆、酒店贯彻执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情况,重点检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快递等隐蔽渠道收送礼品、礼金、礼券(卡)的行为。(2)抽查党政机关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3)暗访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高消费娱乐等。(4)检查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开展集中检查时,将视情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和媒体参加。

2、信访核查。重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五一”期间,各纪检监察组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穿上隐身衣、更为隐蔽的“四风”行为,要快查速结,回应群众关切。

3、督促检查。督查组可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有关资料、召开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开展督查,重点检查信访问题的核查处理情况。

4、通报曝光。市纪委将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适时集中通报曝光。

六、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节假日期间是作风问题高发易发期,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以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为己任,克服懈怠情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在“常、长”二字上狠下功夫,抓住“五一”这个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

2、周密部署,严格执纪。“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严密部署,精心组织,合理调配人员力量,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试行)》中“三查一监督”(日常自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和接受社会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重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3、加强创新,提升成效。在监督检查中,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要总结提炼新鲜经验,顺应形势变化,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效力,建立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

5月7日前,请各单位各部门将督查工作总结和汇总后的统计表(见附件)报丹阳市纪委党风廉政室。

联系电话:0511-86568159、86505633(传真)

 

中共丹阳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