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8日,十三届丹阳市纪委六次全会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上级纪委全会、市委十次全会精神,总结了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并对2021年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派驻市经发局纪检监察组主要监督经发口单位,被监督单位担负全市重点项目审批、科技项目决策等职能,涉及的项目多、资金大,容易滋生各类腐败问题,2021年,我组将结合本次会议精神,以突出“三个环节”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派驻监督的实效。
一、事前预防,做到关口前移
积极预防,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抓早抓小,从源头上预防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首先要加强廉政教育。我组将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重点学习党纪党规、中央八项规定,及时通报我市近来年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确界限,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时时处处受到纪律的约束。其次要排查廉政风险。及时了解综合监督单位的工作动态,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重大项目、重要岗位定期组织分析研究,尤其是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后要压实廉政责任。我组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完善《重要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合力。
二、事中参与,做到精准监督
主动介入,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对关键环节实施精准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对“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的决策、项目招投资标、科技项目专家评审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核查各类材料资质,及时提出建议,确保决策的公平公正。根据综合监督单位的工作情况,瞄准监督靶心,提高监督实效。紧盯重点环节,规范操作流程。在启动环节,要求将项目立项、项目评审等事项上党组会讨论研究,提出合理的操作流程;在实施环节,加强现场监督,查阅相关材料,确保规定程序执行到位。对项目立项、资金使用、项目评选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项目在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对照要求检查台账、走访群众、听取意见,确保决策的有效落实。嵌入重点领域,在用人领域突出“清”,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程序关;在营商领域突出“实”,着重查处在项目立项、奖补、评选中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问题;嵌入“三重一大”,紧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推动决策科学性;嵌入巡察整改,跟踪监督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及时落实到位。
三、事后督查,做到跟踪问效
组织“回头看”,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组将定期与不定期对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抽查,通过查看项目现场、财务账本、相关资料等,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被监督单位进行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对执行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组织人员深入涉事群众、同行企业,走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收集群众意见,捕捉问题线索,查办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箱和受理窗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