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部署要求,切实强化监督保障作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近日,市纪委监委第五、第六、第十纪检监察室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多个民生部门进行疫情防控督导,为我市科学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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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下午,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会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邵翔的带领下,联合对市卫健委落实疫情防控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联合督查组听取了卫健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汇报后,督查组长邵翔重点强调了为全市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强化隔离点的管控把好入口关和出口关、提升对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能力、强化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机制的落实、加快重点人群疫苗接种的进度等几个方面的工作,同时建议卫健委党委要加大对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的关爱力度,统筹谋划、合理调配防疫力量和资源,防范久战生疲等问题的发生。

02
2月3日,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对市税务局以及江苏有线丹阳分公司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此次督查主要围绕两家单位的防控制度执行情况、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防疫物资储备情况等方面开展,采取现场督察、查看台账以及面对面交谈等方式进行。

检查中发现,市税务局以及江苏有线丹阳分公司均能有效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如要求外来人员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发放洗手消毒液、消毒湿巾、口罩等防疫物资;对食堂进行全面消毒、错峰就餐等。督查工作结束时,督查组向两家单位强调,春节来临要继续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与此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宣传引导,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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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2月2日,市纪委第十纪检监察室按照上级要求,联合派驻组织部、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市人社局、河道管理处、抗旱排涝处、前艾液化气站等有关民生部门进行疫情防控督导,督导组人员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人员在岗情况、防控措施建立情况、防控制度执行情况、履职尽责情况,重点查处有关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图为督导组至市抗旱排涝处督导疫情防控情况
在督导中发现除极个别单位防疫工作做的不细不实之外,绝大多数单位均能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此次联合督导,压实了各单位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高了各单位的安全意识,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图为督导组至人社局办事大厅督导疫情防控情况

图为督导组人员至前艾液化气站督导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情况
04
2月1日上午,第五纪检监察室会同派驻经济发展局纪检监察组对经济发展局落实疫情防控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就经发局牵头负责企业防控组(经济运行保障组)和物资保障组两个工作组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为确保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应急物资在遇到紧急状况时能供应及时,督查组从物资的储备、管理、使用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建议,请经济发展局保持危机意识、底线思维和应急实战的角度出发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策后预以明确,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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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派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监督管理科组成联合督查组,分2组对全市司徒、开发区等5个镇区(街道)18家药店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查暗访,此次督查的18家药店涵盖了5家药品连锁企业,发现问题共性问题5类,主要是药店在顾客进店前未及时主动给顾客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要求规范佩戴口罩等。

1月29日下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督查组,分2组对江苏中合新农集中监管仓、江苏沪耀食品有限公司、丹阳市亭亭食品有限公司、丹阳欧尚超市南环路店、贤合庄卤味火锅等10家涉及进口冷链食品存储、加工、销售企业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确保及时快速供应到位。”2月1日下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经发局纪检监察组对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查组先后赴云阳镇盛丰粮食加工厂、恒丰面粉有限公司、龙海油脂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督查,通过查阅台账、实地察看、抽查清点等方式,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种类、质量、数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核对,并就统筹协调、物资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供得出、用得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