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1日上午,我市隆重举行全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表彰我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力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励和鼓舞全市人民在我市高质量发展征程中建功立业。市领导黄春年、王成明、沈岳方、石捷、陈龙、贺云华出席会议。代市长王成明主持会议。

市委书记黄春年代表市四套班子向受到表彰的劳模先进表示热烈祝贺并致以崇高敬意,向辛勤工作在全市各行各业的广大职工和劳动群众致以诚挚的问候。

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石捷宣读了表彰通报并现场举行了颁奖仪式。

我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原主任、二级主任科员孙金阳同志
荣获“镇江市劳动模范“称号
我们向他表示最热烈的祝贺!

孙金阳同志先进事迹
孙金阳自2009年调入丹阳市纪委工作以来,先后任农村基层工作三室副主任、农村基层工作二室主任、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中,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实际行动实践着自己的诺言。

2014年10月,丹阳市纪委市案件监督管理室成立后,作为室主任的他刻苦钻研案件监督管理业务,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依据科室“五大职能”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管理、案件处置、办案安全等各方面管理制度30余项,为全市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多年来,他带领的案管队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成绩突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查处数逐年递增,案件总量始终在镇江全市名列第一,减存量遏增量的态势逐渐形成。
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严于律己、忠于职守,积极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留置”案件查办期间,他始终坚持24小时驻点办公,加强对“留置”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管,确保办案安全。在他的努力和带领下,全市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事故始终“零”发生。作为一名纪检干部,他始终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加强作风建设,从严治家,保持清廉家风,经常检查自己的言行、洗涤自己的思想,时时刻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做到一身正气、永葆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