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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

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国有企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能降低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20年8月7日 【打印】

针对少数国有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等情况,近日,市监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城管局党委共同组织该局下属市政管理、园林、路灯三家单位共84名重点岗位人员接受了中央八项规定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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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国芳针对该局下属国有企业的行业性质及重点领域工作范围,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题解读。从公务接待、举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工会经费使用、慰问、接受礼品和宴请及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使用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解读,并结合最近的、身边的实际案例进行了生动讲解,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为国有企业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厘清了底线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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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增强落实实效”三点要求,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学习好、理解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执行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